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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6月26日 星期四

教會?做禮拜?

  很久沒去教會了,回想起來是在小時候讀的幼稚園-聖雅各幼稚園,它的裡面有基督教會,從小都在那邊長大的,因此對於督教的感覺還不錯,一直到上國小、國中之後參加了少年團契都還記憶猶心,那時覺得教會是個好玩的地方,也許因為人多才好玩吧,小時候真的很快樂呢!

  某次的機緣認識的Shani,說她有去教會,歡迎我去看看,因為我那時六日都還在進修,比較沒有空閒,直到畢業後,想說沒有事情,就道教會去看看了。基督教台灣信義會,台中幕義堂‧主恩堂‧台中學生中心‧全人關懷中心,第一次是星期六去剛好是他們小組討論的日子,認識了幾位朋友。第二次去是上禮拜六日,很巧的認識了我以前就讀嶺東中學導師賀爸的同事,聊得很愉悅,參加了敬拜堂的活動,說到了十誡的第五誡:孝順父母,證道的是許玉華團長,主禮的是王寶漢(大家都叫他漢堡王),說到孝順父母該怎樣~
  "打父母的,必把他治死;咒罵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"
  "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使你長壽"
  "當孝敬父母很難的時候,就要靠神的恩典"

  再說到怎樣和父母相處~
  1.脫離孩子樣式,以成人對成人模式
  2.用好的態度去面對
  3.用屬靈的根基來孝敬父母

  說到最後,不知為什麼,我卻留下淚了‧‧‧。中午在教會用餐,也參加了他們的小組會議,說到最近還蠻缺人的,希望大家能夠多多介紹新朋友(因此啦~若你在看這篇文章,有興趣的也歡迎參加喲~)。下午則參與兄弟小組(原來我們組的名子都還沒定阿~哈),寶漢哥給了我們一張小紙,上面寫著:
  ●使我生命更豐盛(約10:10)
  ●使我成為新造的人(林後5:17)
  ●作個有影響力的「男人」(申28:13)
   C.在教會中,成為一位優秀的小組長。
   D.在工作、事業上有進展、突破
  ●預備自己先成為一位好對象、好男人(路6:31)
  ●締結「生死盟」(約一4:19-21)、(約一2:10-11)

  教會,很像一個大大的家庭,大家都有信仰-崇信上帝,因此在這裡我也覺得很愉悅,感覺又回到了熟悉的環境一樣,只是我長大了,主阿我回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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